退選課達下限人數時,為何不可退選?

 

  1. 開課人數下限,是全國大專院校共有的規定。本校依據授課成本,設定進修部開課人數下限:專業科目 20 人、通識科目 25 人。當學生選課超過開課人數下限後,該課程即告開設成立。
  2. 學生選課後因故可辦理退選,但已成立課程選課人數抵達下限時即無法退選。其主要原因,係在避免選課人數低於下限, ( 開始上課後 ) 臨時撤銷該課程,而連鎖引發 j 選修該課程之其他多數學生必須重新選課,如選課時間不足或無適當課程,又將造成其他學生權益受損。 k 該課程授課老師必須另外排課,如無適當課程,可能衍生教師授課時數不足之問題。所以,這項規定旨在維護學校選課系統穩定,也兼顧多數學生和教師權益。
  3. 此外,為保障學習不良學生之權益,本校進修部於正常選課及加退選後,增訂學生可於開學第 12 週前,申請「撤選」,因該課程已開設且已支付教師薪資,故撤選課程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