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科技大學 龍華科技大學 龍華科技大學 龍華科技大學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解約與停止契約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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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攜手專班學如因不適應,經輔導及轉廠等安置措施,未見改善仍退出專班者,應依規定予以退學;此外,依據「產學攜手合作」之精神,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至合作事業單位職場實習,於職場實習前須簽立「產學攜手合作教育工作契約」一式三份,以保障學生職場實習之權益義務。(詳如附件)
承辦單位:
進修部
龍華科技大學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解約與停止契約實施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