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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進修部學生就學貸款申請提醒公告

承辦單位: 學務處

 

  1. 112-1學生就學貸款依規定臺灣銀行各地分行(包含線上對保申請)對保申請作業,於8/9開始受理至學校註冊日止,請欲申辦學生就學貸款之同學留意申請期限。申請流程如下:
    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初貸註冊會員→填寫就學貸款資料→列印對保撥款申請書→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對保→登錄校園入口網→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申請→就學貸款→基本資料填寫→申請新增填寫→依規定日期至學校繳交對保書第二聯及註冊繳費單。
  2. 依教育部規定,就學貸款可申貸範圍項目:
    A.申貸項目: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電腦實習費)、學生團體保險費、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書籍費、住宿費。
    B.可貸金額計算方式
    1.學費+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學生團體保險費+書籍費(3000)+住宿費(男一宿、女二宿9,500/女一宿13,025/男三宿、女三宿15,700/校外住宿比照校內最高金額15,700;冷氣費不可申貸)。
    2.臺灣銀行對保時,繳費單總金額不可全輸入在「學雜費」內,要依各明細分開將金額打上(學雜費=學費+雜費)
    ※生活費: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限貸4萬元;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限貸2萬元,請持證件至臺銀臨櫃辦理,不列入繳費通知單可貸金額中。
  3. 112-1進修部就學貸款學校收件時間如下: 112年9月11日(一)至112年9月21日(四)每日18:00-20:00 ,不含假日
    學校受理地點:T202教室

★有辦理學雜費減免的同學,需先繳交學雜費減免資料,2-3個工作天繳費單金額減免後,方可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後,務必將對保單第二聯及繳費單交回進修部學務組,才算完成就學貸款的申請,未將對保單及繳費單交回,貸款一律不成立。

★為了節省交件審查時間,請事先於學生資訊系統將資料填寫完整,再至學務組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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