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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減免

 

一、各類學雜費減免(就學優待)辦法

申請項目 申請辦法
軍公教遺族 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另開新視窗)
原住民學生 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另開新視窗)
特殊境遇家庭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另開新視窗)
現役軍人子女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辦法(另開新視窗)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另開新視窗)
身心障礙學生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另開新視窗)

 

二、申請流程及相關證明文件

  1. 收件時間:預計每學期第15週起至第18週(期未考)止,受理申請時間於學校網站中公告為主。   
  2. 由於受理期間學費註冊單未能列印,同學於申請時,可先免附註冊繳費單。   
  3. 申請流程
    各類減免辦理申請流程圖
    ▲圖片說明:(1)列印並填寫申請表(2)依申請表檢附相關文件(3)繳交申請文件至學務組(4)繳交學雜費差額或辦理就學貸款
  4. 學雜費減免申請應繳驗證件清單
類別 應繳驗證件
軍公教遺族
  1. 卹亡給與令、撫卹令、撫卹金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檢驗正本,繳影本)。
  2. 「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新生或第一次申請者) 。
  3. 學雜費全額繳費單 。
原住民籍學生
  1. 申請學生本人之新學期開學日前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的戶籍謄本(要有族別記錄)。
現役軍人子女
  1. 家長在職服務證明。
  2. 申請學生本人及現役軍人(父或母)、全戶戶籍謄本(開學日前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如戶籍分開者需繳交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戶籍資料,如已婚者須再加上配偶之戶籍資料)。
  3. 學雜費全額繳費單 。
收入戶學生
  1. 鄉、鎮、市、區公所具名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繳交影本) 。
  2. 學雜費全額繳費單。
低收入戶學生
  1. 鄉、鎮、市、區公所具名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繳交影本)
  2. 學雜費全額繳費單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1. 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檢驗正本,繳影本)。
  2. 全戶戶籍謄本(開學日前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不得省略記事。如戶籍分開者需繳交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戶籍資料,如已婚者須再加上配偶之戶籍資料)。
  3. 學雜費全額繳費單。
身心障礙學生
  1. 身心障礙手冊(繳交影本,正反面都要印)。
  2. 全戶戶籍謄本(開學日前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不得省略記事。如戶籍分開者需繳交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戶籍資料,如已婚者須再加上配偶之戶籍資料)。
  3. 持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同學,請檢附正本,繳交影本。
  4. 學雜費全額繳費單。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
  1. 身心障礙手冊(繳交影本,正反面都要印)。
  2. 全戶戶籍謄本(開學日前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不得省略記事。如戶籍分開者需繳交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戶籍資料,如已婚者須再加上配偶之戶籍資料)。
  3. 學雜費全額繳費單。

 

三、減免申請Q&A.pdf (另開新視窗)

四、承辦人:朱先生(校內分機:3936、電子郵件:ni068@gm.lhu.edu.tw)

五、申請表單,如下列表:

序號 標題 日期 承辦單位
1
2024-01-31
學務組
2
2024-01-29
學務組
3
2024-01-29
學務組